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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广东佛冈公安局长劝服 5年在逃疑犯自首

    2012-01-16
  •          2011年11月16日,广东佛冈县副县长、公安局长陆上顶带领高岗派出所民警深入逃犯家中,成功规劝一名涉嫌抢劫的在逃5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2006年7月,刘某育(男,现21岁,高岗新联村委厂下村人)伙同他人在106国道高岗路段持刀棍抢劫他人财物后,在外潜逃5年之久。高岗派出所通过采取多种手段抓捕或劝投犯罪嫌疑人一直未果。

           知悉刘某育交友不慎,误入歧途,属于初次犯罪,陆上顶决定亲自到刘某育家中拜访。“现在投案自首是最佳时机,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,将从重处理。”陆上顶向刘某育父母详细讲解了当前投案自首相关政策法规,并告知投案自首一定会得到从宽处理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 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。2011年10月24日,经过权衡得失,刘某育父母亲自送儿子到高岗派出所投案自首。